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7日電 今年以來,央行加快建設社會征信系統,征信安全問題也隨之成為重點。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通過一款APP就能查詢他人所謂的“個人信用報告”,甚至還打上了央行的旗號稱獲得“授權”……那么個人到底能否查看別人的征信記錄?違法獲取他人征信記錄會有什么代價?這些問題有到了官方的明文解答!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運行機構和接入機構要健全征信信息查詢管理,嚴格授權查詢機制,未經授權嚴禁查詢征信報告,規范內部人員和國家機關查詢辦理流程,嚴禁未經授權認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 中新經緯 董湘依攝
通知稱,運行機構和接入機構要切實增強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識。建立健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體制和機制,成立征信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崗位職責,強化征信信息安全主體責任,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領導層中分管征信工作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征信系統及相關信息系 統的使用人為直接責任人,并明確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分工。
通知指出,從嚴加強征信系統用戶管理。運行機構和接入機構應嚴格遵循相關規定辦理用戶的創建、停用和啟用,根據“最小授權”原則分配各類、各級用戶的權限,嚴格用戶權限設置,將用戶權限控制在業務需要的最小范圍內。杜絕創建公共賬戶或者類公共賬戶,切實做到人戶統一、專人專用,及時停用和啟用用戶,實施用戶密碼動態管理。
通知還指出,運行機構和接入機構要健全征信信息查詢管理,嚴格授權查詢機制,未經授權嚴禁查詢征信報告,規范內部人員和國家機關查詢辦理流程,嚴禁未經授權認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統。從嚴管理批量數據,按照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嚴格按流程和保密 要求辦理批量數據的抽取、留存、流轉、應用和銷毀,確保各環節數據安全。
通知強調,運行機構和接入機構應不斷優化升級征信業務信息系統,提升前置自控能力,推進業務觸發式查詢,實現信用報告脫敏展示、結構化展示和自動解讀,從嚴控制信用報告打印、下載,從查詢、使用和存儲環節降低征信信息泄露風險。
需指出的是,通知明確,央行將從嚴強化征信監管,確保征信信息安全。除了強化非現場監管、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以外,違規機構的違法違規成本也會加大。
通知稱,對接入機構的考核評級結果、巡查結論和現場執法檢查結論,將作為確定金融機構存款保險評級結果、核定金融機構存款保險費率和征信服務收費優惠與否等的重要依據;對于問題嚴重的機構,人民銀行責成其調整其用戶管理權限,直至暫停為其提供征信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