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7日電 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27日消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的通知》。
《通知》表示,為進一步擴大保險業對外開放,促進我國保險經紀行業發展,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取得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的外資保險經紀機構,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下列保險經紀業務:(一)為投保人擬定投保方案、選擇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二)協助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索賠;(三)再保險經紀業務;(四)為委托人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咨詢服務;(五)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銀保監會表示,《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關于印發我國加入WTO法律文件有關保險業內容的通知》有關內容與《通知》不符的,以《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