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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地處深山區的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人民法院將執行力度與溫度相融合,成功和解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盡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人的不利影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幾年前,陳某因開廠向張某借款45000元,到期后陳未還。后經張某多次催要,陳某均以疫情期間未開業等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償還,張某無奈遂將陳某訴至南召法院。此案審理過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但因陳某失信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告知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被執行人仍表示自己做生意確實賠了很多,自己確實無能力還款。為推進案件辦理進程,執行干警多次登門拜訪,從被執行人的實際生產生活出發,耐心地對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誠信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再想想辦法籌籌錢,切莫因為自己一念之差,因拒不償還這幾萬塊錢,法院給其上了“黑名單”,成了“老賴”,銀行不給貸款,坐不了飛機、高鐵,住不了高檔酒店,而且讓自己的工作生活及孩子上學、就業均受到影響,到那時后悔就晚了。
經執行干警多次耐心溝通協調,被執行人陳某決定當即償還30000元,雙方當事人對下余借款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陳某一再向張某表示:這次的剩余執行款堅決守信,好好辦廠,利潤一出來,馬上還錢還請客吃飯,不會叫法官再找了。申請人張某也表示同意。至此,該執行案以和解方式得以順利執結。
這是南召法院溫情執法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南召縣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將執行力度與溫度相融合,靈活運用執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執行方式,剛柔并濟化解當事人的糾紛。據不完全統計,三年來,近4000件執行案在溫情執法下被融化,深受社會各界好評。既彰顯了法院公正執行,又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溫度。(曾慶朝 李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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