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期分紅1.66億元
報告期內,奧銳特4度決議分紅,合計分紅金額達1.66億元。

2016年5月26日,奧銳特有限作出董事會決議,同意將未分配利潤中的1000萬元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2016年11月1日,奧銳特有限作出股東會決議,同意將未分配利潤中的7000萬元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2017年3月24日,奧銳特有限作出股東會決議,同意將未分配利潤中的5000萬元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2018年4月20日,奧銳特作出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將未分配利潤中的3600萬元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與關聯方頻繁、巨額資金往來 證監會問詢是否通過體外資金循環粉飾業績
據奧銳特招股書,截至2016年末,副董事長褚義舟從公司累計借出本金及利息金額為3738.92萬元,用于其個人投資、消費等用途,公司按照年利率4.35%對每筆拆借款計提利息。褚義舟于2016年向公司歸還了全部資金及相關利息,此后公司未發生向褚義舟拆借行為。
2016年3月,褚義舟堂弟、奧銳特總經理褚定軍因資金周轉需求,向奧銳特借款300萬元,并分別于2016年4月、2016年6月歸還借款200萬元、100萬元,此后公司未發生向褚定軍資金拆借行為。公司按照年利率4.35%對該筆拆借款計提利息1.78萬元,褚定軍于2016年支付了全部相關利息。
2016年,財務總監王袖玉出于個人資金周轉需求,向公司累計借款20.00萬元。鑒于該筆借款時間僅為幾天,因此未計提資金利息,王袖玉已將借款全部歸還給公司,此后公司未發生向王袖玉資金拆借行為。
2014年8月,褚義舟旗下企業天臺歸鳥向奧銳特借款40.00萬元,該筆借款計劃用于其日常經營,但實際未開展經營活動,按照年利率4.35%計提利息,2016年天臺歸鳥向公司歸還了該筆借款及利息。
據國際金融報,奧銳特的內控制度存在一定的瑕疵,包括存在轉貸、資金拆借、代收貨款等現象。
2016年至2017年,奧銳特及其下屬子公司曾6次作為受托支付單位,為揚州聯澳(現奧銳特全資子公司,2016年12月前為奧銳特實控人彭志恩控股的公司)借款,借款合計金額為6900萬元。對此,奧銳特表示,揚州聯澳當時運營資金較為緊張,向銀行尋求貸款,銀行出于風險控制,需要借款企業通過受托支付的形式申請貸款。
2017年,彭志恩控股的AURISCOPHARMA代奧銳特收了747.54萬元;2018年,DCC GROUP COMPANY LTD(中國經濟網記者注:無關聯第三方)代奧銳特收了193.61萬元。對此,奧銳特表示,2018年存在DCC GROUP COMPANY LTD代公司收取銷售款,是由于Piramal支付的貨款存在被退回的情況,為方便其打款,公司委托無關聯第三方DCC代收上述貨款。
此外,2016年,奧銳特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收款人為湖南諾凱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票面金額為300萬元。同年,奧銳特開具了2次無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收款人均為揚州聯澳,合計金額為600萬元。
雖然公司指出,上述融資性票據行為已清理,對本次發行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但一位律師向記者表示,從上述情況看,奧銳特的內控制度存在很大的瑕疵,且這些瑕疵對公司IPO勢必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證監會關注到奧銳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內部控制問題,指出,招股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存在向關聯方拆出資金的情形。請發行人在招股書中進一步披露報告期內是否存在“轉貸”、為獲得銀行融資向關聯方或供應商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票據進行票據貼現后獲得銀行融資、與關聯方或第三方直接進行資金拆借、因外銷業務需要通過關聯方或第三方代收貨款、利用個人賬戶對外收付款項、出借公司賬戶為他人收付款項等情形,如存在,請補充披露以上各種情形具體發生金額、頻率、清理時間等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如相關交易形成原因、資金流向和使用用途、利息、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后果、后續可能影響的承擔機制、整改措施、相關內控建立及運行情況等。請保薦機構、律師及會計師:(1)對前述事項是否構成違法違規進行認定,說明是否存在被處罰情形或風險;(2)關注前述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由中介機構對公司前述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如《票據法》、《貸款通則》、《外匯管理條例》等)的事實情況進行說明認定,是否存在被處罰情形或風險,是否滿足相關發行條件的要求,如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情形需由相關主管機構出具是否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說明等;(3)核查發行人對前述行為財務核算是否真實、準確,與相關方資金往來的實際流向和使用情況,是否存在通過體外資金循環粉飾業績的情形;(4)核查并披露相關資金往來行為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影響;(5)核查相關資金占用行為的整改措施,發行人是否已通過收回資金、改進制度、加強內控等方式積極整改,是否已針對性建立內控制度并有效執行,申報后是否未發生新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等行為。請保薦機構、律師及會計師針對以上核查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奧銳特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目前,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有關規范標準建立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公司現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基本能夠適應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夠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健康運行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保證。
去年8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員工死亡 董事長遭罰20萬
奧銳特招股書顯示,2019年8月15日奧銳特年度停產檢修期間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2名員工在入口報警器報警的情況下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直接進入低氧狀態下的潔凈區發生窒息昏迷,其中1名員工經搶救無效死亡(以下簡稱“8.15事故”)。
奧銳特表示,事故發生后,奧銳特第一時間組織救援工作,并將2名涉事員工送至天臺縣人民醫院救治,2名涉事員工分別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10月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奧銳特已與2名死者近親屬簽訂和解協議,并向死者近親屬支付了補償金,雙方不存在糾紛及潛在糾紛。奧銳特在事故發生后積極組織處理、救援,安撫涉事員工家屬,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根據天臺縣應急管理局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員工在入口報警器報警的情況下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直接進入低氧狀態下的潔凈區,員工個人對該起事故負主要責任;奧銳特及奧銳特總經理褚定軍雖已多次對員工組織對氮氣使用安全和低氧狀態下報警處置的教育和培訓,但培訓仍不夠到位,對本次事故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2019年9月20日,天臺縣應急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應急罰〔2019〕00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應急罰〔2019〕0019號),對奧銳特處以20萬元、對奧銳特總經理褚定軍處以19.7128萬元的行政處罰。
一起外匯處罰一起環保處罰
奧銳特報告期內存在一起外匯處罰,起因為2017年向實控人彭志恩公司違規匯出分紅外匯。
彭志恩于2004年5月4日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AURISCOPHARMA。設立至今,彭志恩未以境內或境外資產、權益對AURISCOPHARMA出資。
2005年8月,奧銳特有限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手續時,未如實披露AURISCOPHARMA實際控制人為境內自然人,于2017年1月向AURISCOPHARMA匯出分紅款66.0735萬美元,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據此,2018年9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天臺縣支局出具“天外管罰[201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發行人調回外匯,并對發行人處以罰款人民幣24.8萬元。
此外,因子公司揚州聯澳精烘包車間廠區內搬遷改造項目開工建設前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修訂)第十九條的規定,揚州市邗江區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9月14日向揚州聯澳作出揚邗環罰[2016]3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揚州聯澳停止精烘包車間廠區內搬遷改造項目的建設,并對揚州聯澳處以罰款10萬元。
奧銳特稱,公司一直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始終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將保護環境作為己任,采取了一系列環保技術改造措施,從源頭上對污染物進行控制,加強對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過程監測,定期對治理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各污染物達標排放。公司結合實際生產環節及各項環保管理要求,制定了全面的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同時,公司依據GB/T24001-2016《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建立、實施環境管理體系。
存貨、采購、營收多項數據失真
據紅刊財經,奧銳特的存貨、采購、營收等方面的數據是存在不小疑點的,不排除其數據失真之嫌。
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奧銳特營業收入分別為5.44億元、5.75億元和2.87億元(見表2),其中95%以上是海外收入,國內營收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分別只有958.73萬元、1872.19萬元和1011.4萬元,考慮到國內營收增值稅稅率的影響,奧銳特2017年、2018年含稅總營收分別為5.35億元、5.57億元,2019年上半年含稅總營收大約為2.89億元(因2018年1~4月國內增值稅稅率為17%,5~12月下調為16%,故實際含稅營收比推算金額略微小一些)。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的合并現金流量表數據顯示,奧銳特“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分別為5億元、5.79億元和2.97億元,剔除同期預收款項數額變動金額47.25萬元、-45.07萬元和17.17萬元的影響,與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營收相關的現金流入了4.99億元、5.8億元和2.97億元。將含稅營收與現金流數據勾稽,則2017年含稅總營收比現金收入多出4616.51萬元,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現金收入比含稅收入分別多了125.83萬元和1987.42萬元。理論上,2017年應收款項應該新增4616萬元,而2018年、2019年上半年的應收款項應該分別減少125萬元和1987萬元。
然而,在這兩年一期的資產負債表中,奧銳特的應收賬款(包含壞賬準備)、應收票據合計分別為1.33億元、1.28億元和1.14億元,分別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數據,2017年未增反減少418萬元,與理論金額差異高達5035萬元,而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雖然是有所減少534萬元和1399萬元,但與理論值相比,2018年應收款項仍多減少了408萬元,而2019年上半年則少減少了587萬元。
總體來看,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差異控制在500萬元以內,基本可以理解為合理偏差,但2017年高達5000多萬元的偏差卻不能用合理誤差一說來解釋了,不排除有營收虛增的可能。
此外,該報道還指出,按照原材料占營業成本比例來推算,庫存中這部分新增的自產產品中,包含的原材料金額應該分別為3388萬元、7045萬元和2715萬元,這一結果與前文依據財務勾稽關系測算出的庫存的自產品中所包含的原材料報告期內要分別減少5865萬元、3426萬元和564萬元并不相符,兩項數據間存在明顯矛盾。奧銳特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的應付款項分別為6605萬元、9511萬元和9150萬元,其中,2017年比上一年減少了1665萬元,2018年比上一年增加2906萬元,2019年上半年則比上一年減少了361萬元,這些數值都與理論金額存在一定差異,分別相差689萬元、2571萬元和1596萬元。如果說2017年的數百萬差異可以理解為合理偏差,那么,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過千萬元的差異就需要公司作出解釋了,畢竟這些金額占采購支出10%左右,是明顯不可忽略的金額。
公司性質內資、中外合資多次切換
據《投資者攻略》,奧銳特的股權有多次變更,期間公司性質還歷經了從內資變為中外合資,再變回內資的轉變。可以說,奧銳特為上市花了不少心思。但如此變身,又不免讓市場有些擔心,奧銳特究竟為何而來?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截至2019年6月底,彭志恩及褚義舟夫婦合計持有奧銳特85%的股份,股權高度集中。而彭志恩及褚義舟夫婦持有的奧銳特股份,也是通過數次資本運作而來。
信息顯示,奧銳特的前身大古化工成立于1998年3月,由圣達集團、匯通化工和王為文三方出資設立,圣達集團占股51%,為大古化工的第一大股東。目前,圣達集團也是圣達生物(603079.SH)的大股東。
1999年11月,圣達集團將其所持大古化工的股份轉讓給了褚義舟夫婦。2004年,大古化工更名為奧銳特醫藥化工。2005年,奧銳特的部分股權被彭志恩100%持股的AURISCOPHARMA收購,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2016年,奧銳特又從中外合資變成了內資。
對于奧銳特反復變身原因,有分析指出,從內資變為中外合資是為了減稅,從中外合資變回內資則是為上市做準備。而奧銳特股權和身份的頻繁變動也讓市場擔心其上市目的不止為招股說明書上表述的募投項目那么簡單,更有投資者認為,奧銳特的上市目的即為股東套現。
對于股權高度集中如何保證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奧銳特表示,“將嚴格遵守已作出的關于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諾,鎖定期滿后,將根據自身需求及市場情況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允許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